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5日下午在北京表示,过去五年,两岸双向旅游交流发展很快,两岸在旅游方面实实在在办成了几件事。图为邵琪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台湾省代表团驻地听取代表们对旅游的意见与建议。(中国台湾网 杨丽 摄)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台湾省代表团5日下午在驻地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并对前来参会的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提出建议。(中国台湾网 杨丽 摄)
中国台湾网3月5日北京消息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5日下午在北京听取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台湾省代表团对旅游的意见及建议后表示,过去五年,两岸双向旅游交流发展很快,特别是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发展很快。他说,过去五年,我们和台湾方面一起、和有关部门一起实实在在地办成了几件事。
第一,于2008年7月18号正式启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这标志两岸旅游进入双向交流阶段。
第二,试点开放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现在总共开放13个城市。另外,从2011年始,开放了海峡西岸经济区20个城市的居民可以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个人游。
第三,分三批开放大陆31个省区市赴台的团队旅游业务,组团社达到216家。
第四,两岸互设旅游办事处。这是两岸分隔60年之后,大陆首次在台湾设置、台湾首次在大陆设置具有官方背景的办事机构。
第五,建立两岸旅游交流合作机制。对于两岸旅游的许多问题,都有专门的交流合作机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磋商谈判,成熟的就签合作备忘录。
第六,两岸搭建了多层次的旅游合作交流平台。包括圆桌会议、互相参展、两岸行业的联谊会交流,还有各省区市的合作交流。
第七,推动两岸旅游品质化发展。邵琪伟表示,两岸已经共同出台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团队组接社的合作合同要点》,关于保证赴台旅游品质的问题,大陆方面将加强管理,而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也会有更加严格的监管。
第八,两岸旅游双向交流规模大幅增长。2012年,两岸双向交流达792万人次,大陆居民赴台旅游197.32万人次,同比增长57.58%,个人游达到19.07万人次,增长超过500%。(中国台湾网记者 杨丽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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