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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望台取消“三限六不” 促进两岸教育交流

2013-10-15 13: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5日北京消息 教育部港澳台办常务副主任赵灵山14日在北京表示,希望台湾方面进一步出台吸引措施,取消“三限六不”等政策,促进两岸学校和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2013海峡两岸教育论坛14日在北京科技大学举行,教育部港澳台办常务副主任赵灵山出席并致辞。

  赵灵山介绍说,两岸教育领域的合作很早就开始,但从2008年以来达到了迅猛发展的阶段,从单一到双向,领域也日益拓宽,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大陆400多所高校和台湾100多所高校都签署了合作交流。2011年台湾高校首次接受大陆学生到台湾攻读学位学历,2013年已有1890多名大陆学生到台湾高校学习。截至2012年,台湾在大陆就读的学生数共有8316人。今年初,台湾方面承认大陆的学历由原来的41所扩大到全部100多所“211工程”高校。同时,为了更好地吸引大陆学生到台湾就读,台湾新推出允许大陆学生高职毕业后去台湾升读本科学位政策,并承认大陆191所高职学校的学历。目前这一项专升本工作已在广东和福建开始进行。

  赵灵山希望台湾方面进一步出台吸引措施,取消“三限六不”等政策,促进两岸学校和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2013海峡两岸教育论坛以“追求卓越 发展共赢”为主题,分主论坛和分论坛两部分,两岸学者围绕“新形势下海峡两岸教育的合作与发展”、“全球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大学在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角色与作用”三项议题进行了讨论。(中国台湾网记者 杨丽)

“三限六不”:

  台“立法院”2010年8月19日三读通过三部相关“法律修正案”,正式承认大陆41所高校学历,“有限制”地开放大陆学生赴台湾大专院校就读。

  “有限制”就是所谓“三限六不”,具体为:“限制采认大陆高校数量、限制陆生来台总量、限制医事学历采认”;对陆生“不加分优待、不能影响岛内招生名额、不编列奖助学金、不允许在学期间打工、不得在台就业、不得报考公职”。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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