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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海运协商会达成多项共识

2013-06-04 14:54 来源:人民政协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近日,两岸海运的“小两会”(大陆两岸航运交流协会与台湾两岸航运协会)在北京举行会谈,双方达成多项共识。在开通厦门刘五店航道、互设船检机构,两岸邮轮运输发展,增强两岸集装箱运输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

    在日前举行的国务院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杨毅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并发布了“小两会”取得的成果。

    这些成果包括:一是为促进厦门港港口功能升级和结构调整,双方同意开通厦门刘五店航道。二是为给两岸船东提供技术检验服务,双方同意互设船舶检验机构或办事处,开展船舶营运检验和建造检验。三是双方同意积极培育和发展两岸资本的邮轮公司。鉴于目前尚无两岸资本的邮轮公司和船舶,经批准两岸业者可试行包租外籍邮轮多航次从事两岸运输。同时,经批准外籍邮轮可在国际航线上直接挂靠两岸港口,但不得作为两岸间旅客运输。四是双方同意各新增两艘两岸登记的集装箱船投入华北至台湾航线。为提高干线班轮的利用率,遵循运力调控的原则,双方还同意两岸资本并在两岸登记的干线班轮在华北至台湾航线上捎带两岸中转货;同时,考虑到台湾船公司的诉求,经特别许可,两岸资本的方便旗干线轮可在该航线上捎带两岸自有中转货。为避免对市场造成冲击,每航次装载量不得超过400箱(TEU)。

    据指出,海运小两会曾于今年1月中旬在台湾新竹会商,日前完成协商草案文字确认,陆方首席为交通部水运司司长宋德星(以海航会理事长名义与谈),台方主谈代表为“交通部航政司长”祈文中(以台航会副董事长名义与谈)。 \

    祈文中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目前两岸业者包租外籍邮轮载客航行两岸,是以逐次审批方式放行,极为不便。陆方认为目前两岸业者均无大型邮轮,同意以多航次审批方式试行,试办期间为一年,正式实施日自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后起。

    而目前外籍邮轮不可在国际航线上直接挂靠两岸,经协商,陆方也同意,经批准的外籍邮轮在国际航线上直接挂靠两岸港口,但不得作为两岸间旅客运输,也就是说,外籍邮轮必须是多点航行经过两岸载客,其试办期间同样为一年。

    据了解,目前多家外籍邮轮公司中,丽星邮轮已向陆方提出9航次申请,皇家加勒比海号申请6航次,Costa邮轮则申请5航次,陆方近期将会陆续完成审批,这20航次的邮轮至少可为台湾地区带来数万名旅客,可为岛内观光业者带来不小商机。

[责任编辑: 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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