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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与福建省签署协议助推闽台文化交流(2008.11.27)

2008-12-28 10:4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11月27日在福建厦门举行的首届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和福建省副省长陈桦分别代表文化部和福建省政府签署《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共建协议》,助推闽台文化交流。

  根据协议,文化部支持福建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对台文化交流基地建设,加强两岸文化交流,开展更多的两岸文化互动活动和项目,增进两岸文化认同。支持福建组织涉台文物工程的实施,提升武夷山、福建土楼、鼓浪屿等资源对两岸民众的吸引力。探索简化福建省赴台特别是在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常态性文化交流项目审批,推动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的形成。

  《协议》还提出,重点支持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红土地文化、妈祖文化、船政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加强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指导,推动福建南音、妈祖文化等项目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扶持福建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中心和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着力培育专、精、特、新文化企业,努力使海峡西岸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

[责任编辑: 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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