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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进口技术许可

2012-05-29 15:07 来源:jsimp.fwmys.mofcom.gov.cn 字号:       转发 打印

行政事项名称 :限制进口技术许可

行政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三、《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外经贸部令2001年第18号)

申请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二、具有外贸经营资格

申请材料

一、申请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

   (一)中国限制进口技术申请书

   (二)进口技术说明文件

   (三)企业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四)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

二、申请技术进口许可证

   (一)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

   (二)合同副本及其附件

   (三)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许可程序

一、申请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

   (一)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申请材料;

   (二)经办负责初审材料。材料不全退回行政服务中心,由行政服务中心告知申请单位;

   (三)转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审查;

   (四)商务部服务贸易司进行贸易审查。如符合要求,经处领导复审后送司领导核准,发放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

二、申请技术进口许可证

   (一)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申请资料;

   (二)经办负责初审材料,材料不全退回行政服务中心,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告知申请单位;

   (三)进行真实性审查,许可决定经处领导复审后报司领导核准,发放技术进口许可证。

告知方式 :颁发技术进口许可证或商务部批复

承诺时间 :40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及办公电话 :服贸司 65197374

行政监察 :行政监察部门 65197970 65198815 65195353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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