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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两岸协商签署婚姻家庭保障框架协议

2014-03-12 10:2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随着两岸民众交流与合作日趋频繁,两岸婚姻关系缔结愈发增多。但由于两岸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两岸婚姻在政策、观念和身份认同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台盟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两岸协商签署《两岸婚姻家庭保障框架协议》,促进两岸婚姻关系保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提案分析指出,由于两岸在婚姻家庭保障的制度和机制上存在较大差异,缺乏沟通衔接的制度保障。加之政治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两岸婚姻出现一些实际问题。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台湾当局对大陆配偶赴台居留、身份取得等规定较外籍新娘严格,导致两岸夫妇团聚难;大陆配偶在台工作权受到严格的限制,导致其生活困难;大陆配偶在台的一些基本生活权益无法保障;两岸司法渠道不畅,婚姻纠纷处理难。

  针对上述问题,台盟中央提出五点对策建议:一是协商签署《两岸婚姻家庭保障框架协议》,促进两岸婚姻关系保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协商成立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保障专门委员会,选聘两岸专家组成两岸婚姻家庭专家顾问小组,参与两岸婚姻家庭方面的有关决策、理论研究、调研评估、辅导培训、交流宣传等活动,为两岸婚姻家庭保障提供平台。三是建立和完善两岸婚姻沟通机制。四是建立救助机制,努力帮助在台配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婚姻交流活动,支持并引导民间成立两岸婚姻服务机构,为两岸婚姻牵线搭桥并维护两岸配偶相关权益。(张洁)

[责任编辑: 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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