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部委涉台信息  >  涉台信息  > 正文

文化部:文化交流是两岸关系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2012.10.11)

2013-01-28 14:3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资料图片)

  中国台湾网10月11日北京消息 过去四年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两岸文化交流领域也是佳音频传。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日前在接受中国台湾网专访时表示,2008年以来,两岸文化交流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升,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业已成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

  中国台湾网:2008年以来两岸文化交流有哪些里程碑式的重大事件?它们在两岸间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赵少华:过去四年来,在两岸文化界的共同努力下,两岸文化交流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升,遍及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文化产业等各个领域,催生了海峡两岸文博会、两岸城市艺术节、两岸汉字艺术节、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等一系列的交流品牌。在两岸文化交流取得众多成果与丰厚的收获之中,尤其值得我们铭记的是三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

  2009年初,我部推动两岸故宫博物院院长实现了历史性的互访交流,两岸故宫博物院时隔60年后开启了全面交流与合作。2010年9月,文化部部长蔡武先生以中华文化联谊会荣誉会长身份访问台湾,并与时任台湾文化主管部门负责人盛治仁共同出席了首届“两岸文化论坛”,掀开了两岸文化高层往来的历史新页。2011年,我部推动分隔360年之久、分藏两岸的《富春山居图》在台北故宫博物院联合展出,实现了人文意义上的“山水合璧”,成为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又一大盛事。这些里程碑式的重大事件,在海峡两岸都引发了重要媒体与广大民众的高度关注,标志着两岸文化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业已成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

  中国台湾网:共同的文化渊源是两岸关系发展的精神纽带,随着两岸经济发展的不断热络,进一步为两岸关系发展注入新内涵的呼声日益强烈,您如何看待文化交流在两岸关系发展中的作用?

  赵少华:延绵五千年而生生不息的中华文化是连接海峡两岸中国人最牢固的精神纽带,是海峡两岸人民共同的血脉。她不但是我们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坚实根基,也是海峡两岸华夏儿女的精神家园。二十多年来,两岸文化交流从无到有、从间接到直接、从单向到双向,从交流到合作,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两岸文化交流领域不断拓展、规模继续扩大、层次更为提高、影响空前广泛,为消弭两岸民众隔阂、增进两岸同胞的骨肉情感、维系两岸共同的精神纽带、推动两岸关系向前发展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经济合作与贸易往来带给两岸人民福祉,也成为两岸关系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但它却不能够替代文化的交流与思想的沟通。在两岸经济交流已经取得丰硕成果的今天,全面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密切两岸文化联系,建立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机制,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增添文化内涵,符合两岸文化交流发展的现实需求与期待。

  中国台湾网:随着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协议能否签署也成为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您认为如果签订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协议,主要应发挥什么功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赵少华:2010年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共同建议提出要支持两岸相关机构和专家学者就协商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进行研究规划,以利建立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实现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2010年9月,两岸在台北共同举办首届“两岸文化论坛”,两岸文化界达成了“八项共识”,其中第一条就提出“商谈签署两岸文化交流协议,提出共同推动两岸文化交流的方向”,第二条则提出了“研商互设民间文化办事机构,处理两岸文化交流相关之服务、推展与权益保护等事务。”因此,签署两岸文化交流协议,是因应了许许多多的两岸文化机构、艺术家、艺术团组和文化企业的期待,尤其是台湾文创企业的迫切要求。

  我们高兴地看到,随着《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顺利实施,两岸在经济领域的务实交流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本身需要一个更为宏观、完整的框架来为未来两岸文化领域健康发展提供崭新的动力,为两岸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出版、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拟定长期的发展蓝图,为两岸文化业者提供和创造更为便利的发展条件与环境,确保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更为顺畅、有序、规范向前发展。其具体内容可以由两岸文化主管部门和文化业界、学术界共同研究探讨而产生。

  中国台湾网:两岸文化产业的合作近年来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您认为在这一领域两岸有什么合作态势。文化部在此方面有什么措施进行推动和引导?

  赵少华:随着大陆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两岸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方兴未艾。在该领域,两岸可谓各有所长,理当优势互补,互惠双赢,进一步扩大文化产业领域的分工合作,打造两岸文化产业链,以提升整体竞争力。台湾画廊业界早早就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布局。台湾演艺经纪业者不断开拓大陆商业演出市场,仅2011年台湾表演艺术团体、艺人就在大陆举办了2600场营业性演出,合同演出费达2.7亿多元人民币。台湾产业界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地的文化产业园区、台商投资区从事动漫游戏、互联网内容产品的生产已形成一定规模。

  为推动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文化部积极搭建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平台,大力推动两岸文化产业对接。

  一是积极打造两岸文化产业展示与交易平台。文化部和福建省政府等部门举办了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为两岸文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了平台。北京、深圳、杭州等地举办的各类文博会活动积极邀请台湾文化企业参与,台湾馆都受到普遍的欢迎。近年来,大陆也应邀在台湾文博会期间举办了两届“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展”,推介大陆优秀文化企业和产品,拓展合作渠道。今年10月即将举办第三届。

  二是推动两岸文化产业研究与人才培养合作。积极支持两岸高校合作,成立两岸文化产业研究平台。文化部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共同成立了“文化部两岸文化研究基地”,对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与发展开展专门研究。中国传媒大学、台湾师范大学等两岸50多所高校共同发起的“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研究联盟”已经于2011年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广泛开展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学科研讨和人才培养工作。

  三是支持台湾文化企业和个人在大陆发展。大陆各地为台湾艺术家和文化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扶持。包括朱德庸、赖声川、江明贤等台湾文化大家均在大陆的文化创意园区设有工作室。台湾著名品牌“琉璃工坊”、“法兰瓷”在大陆都设有工厂,他们的创意产品在大陆市场受到了欢迎,也从中国大陆走向了世界各地。“大宇资讯”等五家台湾知名游戏厂商在北京联合组成公司,共同进军大陆游戏市场,还有的在大陆设立了分公司。

  中国台湾网:目前的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处于怎样的一个规模和状态,您满意么?还有什么障碍急需破除?

  赵少华:近年来,文化部紧紧抓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机遇,努力发挥祖国大陆人文资源优势,构建机制、打造品牌、搭建平台、拓展领域,全方位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增进两岸同胞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融,努力构建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新格局。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仅经文化部审批的两岸文化交流项目就达到2900起,11000人次,项目同比大幅增长33%,交流形式日趋多样、内容丰富多彩。我本人有幸出席并见证了分隔360年之久的“富春山居图”在台北故宫的首次“合璧”展出。传奇的《富春山居图》长卷,一端存大陆,一端藏台湾,画卷虽分、神韵相继,不禁令人感叹,富春山山水依旧,人世间沧海桑田。温家宝总理一句“画是如此,人何以堪”,更真情道出了华夏儿女期盼“山水合璧”的共同心愿。在台湾之行中,留给我的深刻印象是:“文化是推动两岸关系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这已成为岛内广泛共识。

  如果说,两岸文化交流中还存在着一些急需破除的障碍的话,我认为主要在于两岸应尽快消除文化交流中一些不合理、不必要的限制性规定和政策壁垒。特别是台湾对两岸交流的一些限制性规定,与当前两岸文化交流的热络气氛不符。其次,面对两岸文化交流机制化、制度化的迫切需要,两岸应着手启动协商签署文化领域相关协议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双方在文化市场准入方面互惠互利,加大相互开放力度,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我相信有两岸中华儿女的同心协力,这些问题必将得到顺利的解决。

  借此专访机会,我也愿代表文化部向长期以来悉心推动和大力支持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各界人士表达由衷的感谢!希望我们继续同心携手,共同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全方位发展,为增进两岸同胞彼此感情、增强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中国台湾网记者 李徽)

  赵少华简历:

  赵少华,女,满族,1952年出生,北京人。1974年9月在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学习;1977年7月任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助教兼系团总支书记;1981年12月调入天津纺织工学院,历任团委干部、副书记、书记;1987年5月任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青年联合会副主席;1991年3月调入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历任副局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局长、秘书长等职务;2001年12月任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2003年8月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2008年9月,任文化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11年10月,任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赵少华同志协助蔡武同志分管人事司工作,分管财务司、对外文化联络局(港澳台办公室)、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工作,并兼任中华文化联谊会会长。

[责任编辑: 郜利敏]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