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胞在大陆可参加134项职业资格考试
中国台湾网2月28日讯 28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多部门研究出台《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公布了31项惠台措施,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
通知同时发布了《向台湾居民开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目录》,台湾同胞在大陆可报考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执业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涉及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等等。
《向台湾居民开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目录》具体如下:
向台湾居民开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目录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1.教师资格(高等学校)
2.法律职业资格
3.注册会计师
4.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5.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6.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7.注册建筑师
8.监理工程师
9.房地产估价师
10.造价工程师
11.注册城乡规划师
12.建造师
1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14.注册验船师
15.船员资格
16.兽医资格
17.拍卖师
18.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19.医生资格
20.护士执业资格
2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
22.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
23.注册设备监理师
24.注册计量师
25.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26.注册安全工程师
27.执业药师
28.专利代理人
29.导游资格
3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31.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32.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3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34.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3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36.资产评估师
37.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38.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39.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40.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41.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4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4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
4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45.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46.税务师
47.认证人员职业资格
48.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49.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50.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51.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
52.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
53.翻译专业资格
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1.消防设施操作员
2.焊工
3.家畜繁殖员
4.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
5.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6.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7.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
8.建筑安装施工人员
9.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
10.房屋建筑施工人员
11.水产类、输排和水处理人员
12.气体生产、处理和输送人员
1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人员
14.仪器仪表装配人员
15.电子设备装配调试人员
16.计算机制造人员
17.电子器件制造人员
18.电子元件制造人员
19.电线电缆、光纤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人员
20.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人员
21.汽车整车制造人员
22.医疗器械制品和康复辅具生产人员
23.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人员
24.工装工具制造加工人员
25.机械热加工人员
26.机械冷加工人员
27.硬质合金生产人员
28.金属轧制人员
29.轻有色金属冶炼人员
30.重有色金属冶炼人员
31.炼钢人员(炼钢原料工、炼钢工)
32.炼铁人员(高炉原料工、高炉炼铁工、高炉运转工)
33.矿物采选人员
34.陶瓷制品制造人员
35.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人员
36.水泥、石灰、石膏及其制品制造人员
37.药物制剂人员
38.中药饮片加工人员
39.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人员
40.农药生产人员
41.化学肥料生产人员
42.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人员
43.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
44.炼焦人员
45.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
46.木制品制造人员
47.纺织品和服装剪裁缝纫人员
48.印染人员
49.织造人员
50.纺纱人员
51.纤维预处理人员
52.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人员
53.乳制品加工人员
54.粮油加工人员
55.动植物疫病防治人员
56.农业生产服务人员
57.康复矫正服务人员
58.健康咨询服务人员
59.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人员
60.汽车摩托车修理技术服务人员
61.保健服务人员
62.美容美发服务人员
63.生活照料服务人员
64.有害生物防制人员
65.环境治理服务人员
66.水文服务人员
67.水利设施管养人员
68.地质勘查人员
69.检验、检测和计量服务人员
70.测绘服务人员
71.安全保护服务人员
72.人力资源服务人员
73.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74.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人员
75.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人员
76.信息通信网络维护人员
77.餐饮服务人员
78.仓储人员
79.航空运输服务人员
80.道路运输服务人员
81.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